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夢想山行服務政策
免責條款及退費政策
免責條款及退費政策

免責條款

一、參加者如在旅程中自行離團或放棄行程,餘下之費用概不發還,離團後之責任自負,一切後果與本公司及其委託之協作機構無關。如參加者因任何理由,未能趕上預先安排的交通或住宿而直接或間接導致費用損失,參加者需自行承擔。
二、請參閱其報名出發的行程表。但交通安排不論確定與否,則視乎交通供應商之最終決定,間接或直接之費用或損失,參加者需自行承担,本公司概不負責。
三、如遇本公司不能控制之特殊情況如交通延誤、天災、戰爭、政治動盪、天氣惡劣、颱風、交通工具發生技術問題、工業行動影響、證件遺失、罷工等,且當地國家公告禁止進入該區域活動,或本公司因考量隊員安全,判斷不適合進入該區域時,必須將行程更改,或取消任何一項旅程,而所引致之額外支出或損失,必需由參加者自行承擔及支付。參加者不得藉故反對或退出、要求退還或賠償未完成行程之費用,及本公司擁有調整活動之最後權力。
四、即使參加者持有有效之入境簽證或旅遊證件,而於入境時仍遭當值之移民局海關人員拒絕入境,其責任與本公司無關,而餘下之旅程費用亦將不獲發還。一切因此而引起的額外費用,如交通、住宿安排等須由參加者自行承擔,本公司一概不會負責。
五、在特殊情況下,本公司有權在啓程前或出發後取消或替換有權縮短或延長行程。在此情況下,費用將酌情增減,參加者不得藉故反對或退出。

 

夢想山行取消旅程-退款政策(一)

若旅程參加者低於成行人數,本公司將於報名截止後,通知已報名之團員辦理活動退款手續。
團員需在旅程出發前繳交參加者聲明書及健康狀況聲明書,如出發當日尚未簽署相關文件及繳交,將被視為放棄參與活動。
團員因以下任何一列事項在活動開始後,經領隊、協作、嚮導取消繼續參與之權利時,將不退回剩餘費用退費:

1.未依據本公司提供的裝備檢查表準備個人必須裝備,且領隊、協作、嚮導判斷該員繼續活動,行程將對隊伍以及其個人安全有所顧慮者。
2.填寫健康狀況聲明書不實,且在活動開始後經領隊、協作、嚮導察覺,並判斷不適宜繼續行程經嚮導取消其參加資格者。
3.活動過程中因安全事由,未依據領隊、協作、嚮導規勸或指導仍我行我素進行不恰當行為者,如:行進間亂扔雜物、擅自冒險行動、超越嚮導與登山過程中飲酒。

團員退出旅程-退款政策(二)

因登山屬於特殊戶外活動,團員如在旅程出發前取消行程,本公司將在該團員巳繳費用內扣除物資籌備、人員調配等組織登山所需支出費用後退回剩餘團費,而相關費用支出將不提供憑證,並依照下列標準扣除旅程費用:
1.活動開始前40日(含第40天)退出活動,退還全部費用。
2.活動開始前30日(含第30天)退出活動,扣除旅程費用之30%後,退回剩餘團費。
3.活動開始前20日(含第20天)退出活動,扣除旅程費用之50%後,退回剩餘團費。
4.活動開始前10日(含第10天)退出活動,扣除旅程費用之70%後,退回剩餘團費。
5.活動開始前7日(含第7天)退出活動,扣除旅程費用之100%,團費將不作退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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